天涯书库 > 灵车 > 第69节 >

第69节

这么想也不一定对,或许是鬼上身,控制着某个员工,把纸条夹在了汉堡里!
那这么说的话,或许这个鬼,还没远离这个地方?
我朝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看去,全是陌生脸孔,正看着,忽然后背上有人拍了我一下。
"啊!"
我身子一抖,立马转过了身子。
"瞧你那点出息,大白天都能被吓到?回家玩鸟去吧。"
海伯来了!
他端着一个餐盘,直接坐在了我的对面,抓起一个汉堡,咬了一大口。
我心中一震,心想我刚收到纸条,海伯就出现在我的旁边,难不成这纸条就是海伯放进去的?
"小子,又发什么愣呢?"海伯问我了一句。
我说没什么,就是想点事。
海伯笑嘻嘻的凑过来,压低声音说:小子,你去龙虎山这一趟,觉得怎么样?
我一愣,说:还行吧。
海伯伸手,又拍了拍我的胸口,小声告诫道:这几天开公交车小心点。
我没弄懂海伯的意思,就问:海伯,你怎么突然来这了?
海伯咬了两口汉堡说:他大爷的,我们那块,那一帮大妈跳广场舞,声音开的真大,在家太吵,这就出来逛逛。
"哦,这样啊,那我开公交车为什么要小心点?"我不懂海伯突然出现在这里,告诉我这些话究竟是什么意思。
海伯说:我看到你第一眼,就知道你这傻蛋又被人当枪使了,这才过来提醒你。
我一惊,心想西装大叔不会又在骗我吧?
我知道西装大叔最擅长的本事,就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,看似说的很有道理,其实都是瞎编乱造。
我现在对海伯的戒心很重,我很怕他,一种莫名的恐惧涌上心头,但有些话我又不敢明说。
海伯吃完了汉堡,擦了擦嘴角后,站起身走了,临走前,在我身边,拍了拍我的肩膀,俯下身子小声说:有些人想把你带入深渊,我就要把你救出深渊,朋友的敌人加上自己的敌人,那就是永恒的敌人。
说完,海伯从兜里掏出一个墨镜,递给了我,说:如果你哪天心脏承受不住了,开公交的时候就戴上这个墨镜。
海伯走了,留下了一头雾水的我。
打开那副墨镜看了看,还挺酷,偏光蛤蟆镜,电影大片里经常出现,看海伯给我的这个,更是电影同款,耍帅必备。
可问题是,这墨镜有啥不同?
我正翻转着墨镜来回观看,眼角余光撇到餐厅桌子上,映入眼帘的景象,吓的我啊一声大叫,直接站起了身子!
第104章尸头降
我连忙问:什么诅咒?
西装大叔看了一眼山脚下的隐约可见的村庄,说道:百年诅咒,这诅咒由来已久。你还记不记得。第一任14路公交司机撞死一个孕妇的事?
我说记得,怎么了。
"当时公交车失灵,冲出去撞死孕妇,你觉得真是公交车失灵。还是人为的,又或者是鬼做的手脚?"丸农杂。
我说:我哪知道,你继续说。
西装大叔点了点头,说道:我现在可以告诉你,那个孕妇之所以死,是因为她必须死,她肚子里的婴儿,有别人看中了。
最后一句话。西装大叔加重了语气,而且在人字上,语气更是非常重。像是要给我突出表达什么东西。
我不接腔。
自己没死,反而死了老婆,你知道原因吗?"
我说不知道。西装大叔说:因为那个人看中了周炳坤的老婆,想让她来做自己的丫鬟!
黑夜中,我瞪大了眼睛,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,此刻一缩脖子朝着周围的山野荒地中看去,不免觉得心惊肉跳。
西装大叔瞥了我一眼,笑道:就这点胆量?
我一时语塞,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他说:第三任司机黄学民为什么死,你知道吗?
我说你这不净说废话吗?我要是知道他为什么死,我还跟你说个毛。
西装大叔一怔,片刻后点点头,说:恩,有点道理。
我差点趴在地上,我说你有啥话就赶紧往外扔吧,一口气让我听完,也好有个心理准备。
西装大叔嗯了一声,又说:黄学民死,是因为那个人缺少一个管家,所以,黄学民死了。
我一想到这前三任司机的死因,立马一个激灵,大脑中像是划过一道闪电,立马问道:那我应聘14路公交司机,冥冥中也是上天注定的,也是要让我死在那个人手上的?
西装大叔点头,说:没错!你曾经跟我说过,你是看了电线杆上的小广告,来去应聘的司机,可那小广告为什么别人看不见,唯独你能看见?考虑过这个问题吗?
我双手抱头,无尽的惊恐彻底吞噬了我。
从头到尾,这都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局!
"那些鬼,为什么不直接杀了我?!"我大声说了出来,我压抑的情绪终于爆发了。
山间空旷无人,倒也算不上扰民,西装大叔淡然说道:有人一直在保护你,所以谁也动不了手。
我说:是谁在保护我?你?还是葛钰?
他摇头,面容严谨,说:不是我,也不是葛钰,我们两个人还没这么厉害的本事,百年诅咒,我们可是扛不住的。
我他妈的简直要精神分裂了,西装大叔看似给我解开了谜团,解答了我心中的疑惑,可他却把我引入了一个更深的局!
"那我这第四任司机,如果被你说的那个人整死了,会成为他的什么人?"我眯眼,问道。
毕竟前边已经有了婴儿,有了丫鬟,有了管家,总不能缺个爹吧?再说我这年纪也不适合。
西装大叔一愣,随后释然道:我觉得你会成为她的夫君。
我顿时就懵了,思索片刻后,我才恍然大悟,说道:你的意思是说,一直在背后搞鬼的,是一个女人?
西装大叔说:没错,百年诅咒,缘起缘灭,皆因此女。
在这山路上,西装大叔跟我讲了一段故事,我才彻底的明白了这个百年诅咒。
明朝洪武年间,天下安定,江南富庶,有一大户人家,有天这大户人家的主人,也就是老爷,在街市上买回来一只王八,准备晚上炖汤喝。
众所周知,王八汤对于男人来说,那是很补的。这老爷为了让王八保持鲜活,买回来后就放到了木盆里。
可下午吩咐厨子拿出来煲汤的时候,厨子却说八王不见了。
老爷大怒,以为是下人作祟,偷走王八再转手贩卖,怎么说也能谋取一点私利。毕竟王八这东西,它不会叫,你就是把它藏被窝里都没事。
老爷让家里所有仆人,全部召集到庭院里,一番询问之后,无人承认,老爷更为愤怒,觉得这是家教不严,条例不明,这个必须严惩。
当即老爷就吩咐两个信得过的下人,在整个庭院里,每一间房,每一处角落里寻找,最后,找到了那只王八。
那王八躲在了一盏还未扎成的灯笼里,而这负责扎灯笼的丫鬟,当时就被老爷给揪了出来,上去就是一巴掌。
当着所有仆人的面,老爷质问:这甲鱼怎么在你房间?
公共场合,说王八毕竟不好听,甲鱼听起来就文雅许多了。
这丫鬟,乃是一个乡下丫头,哪里见过这阵仗?直接被一巴掌打懵了,当时捂着脸,支支吾吾了半天,也说不出一个字。
老爷怒了,还以为这丫鬟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呢,直接吩咐仆人大刑伺候。那个年代,家里有钱的老爷们,都是花钱买奴才,买丫鬟。买回来,这就是自己的私人财产。
家奴取来夹棍,对着丫鬟施用拶刑,可能很多人也都在电视里看过,就是把十根手指,用竹片,或者木棍夹起来,家奴站在两边,用力拽紧丝线,使得那些夹棍急剧收缩,把手指夹的生疼。
力度大的,能直接把一双手夹废掉。
这一上夹棍,丫鬟似乎也从疼痛中惊醒了过来,连连求饶,说不知道甲鱼怎么会跑到自己的房间,她满脸是泪,说自己绝不敢有偷窃之心。
可这大户人家的院子,那是很讲究的,庭院大,房间多。厨房与那丫鬟的房间,相隔很远,其次这王八爬动的速度很慢。这么长的一道距离,如果不是人为的偷走甲鱼,那甲鱼怎么可能会顺利的爬到丫鬟的房间里去?
老爷不信,众人也不信,就连丫鬟都说不出个理由来。
老爷仍然以为丫鬟不把自己放在眼里,就命家奴狠狠的折磨她,那夹棍将她双手十指全部夹断,鲜血直流。丫鬟也仍然咬着牙说不是自己偷的。
古语有云:十指痛归心。而且正是因为古代女子的手很巧,当时根本没有现代化机械,织布,刺绣,编席,那全是要用手去做的。如果把女子的手弄伤了或者弄残了,那对女子来说,是很大的伤害。
可这老爷不在乎啊,人家有的是钱!
这人啊,怒火攻心,失去理智是很可怕的,这老爷原本以为这丫鬟要是承认了,随便惩罚一下,心里消消火,给别的下人立个威,也就行了。
可这丫鬟偏偏心烈的很,咬着牙,一口咬定:没偷就是没偷,我虽然是乡下人,但还不到那么没出息的地步!
结果,老爷面子上挂不住,吩咐下人狠狠的折磨,那家奴也是够狠的,到最后,硬生生把这丫鬟的十根手指全部夹断,啪嗒啪嗒几声,指头断裂,丫鬟瞪大了眼睛,在满脸愤恨与惊恐中断了气。
满院子的人都傻了,虽然死个人不算什么大事,官府那边多花点钱也能摆平,但毕竟这场面瘆人。
老爷说:赶紧给我抬下去埋了。
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?来得早不如来得巧,正好这县令过寿,派衙役送来请帖,听闻奴仆汇报,这老爷差点都被吓尿。
埋尸体肯定是来不及了,老爷朝着院子里看了一眼,说:仍到井里去,快!
奴仆抬着丫鬟的尸体,给扔到了井里,地面上的血迹,赶紧拿着地毯铺盖了上去,周围撒上花朵提炼出的香精。
可,百密一疏,所有人都忘记了一件大事。
第105章一个已经死去三十多年的人
"大美女,有空吗?"说话的同时,葛钰的音容笑貌浮现在我的脑海里。
葛钰笑着说:如果你请吃饭。那就有空咯。
我也笑着说:行啊,我在鸿门宴等你。
鸿门宴是市区一家中式餐厅,饭菜那叫一绝,味道很棒。当然,价格也不菲。像我这种穷逼**丝,从来不舍得去这种地方,但请美女一起吃饭,那就不同了。
等葛钰到的时候,我大老远看向她就为之一愣,太美了。
上身粉红色小衬衫,下身包臀短裙。披肩长发随轻风飞舞,太有女人味了。
葛钰大老远也看到了我,对我微微一笑直接走了过来。
"还没点菜啊?"葛钰坐下来问我。
我发现好多美女都是典型的吃货啊,美食当前,不管有什么事都能先抛到脑后,葛钰根本没问我身份证的事,兴致勃勃的点了好几道菜。末了还问我喝不喝红酒。
见她这么有情调,我也不想扫了她的兴,就让身份证的事放到了一边,陪她有吃有聊,不得不说,跟美女一起吃饭,那确实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,有句话怎么说来着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