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流浪汉之死
我是清道夫,负责A城中某些特殊的清理工作。
这种职业月薪过万,拼的是胆量和过硬的八字属相,我做这份工作三年了,当初带我的老张已经退休,现在轮到我带新人。
大约你已经猜到了,我做的是与死人有关的工作,我们负责清理死亡现场。
阿伟跟着我三个月了,明明八字是个命硬的人,却偏偏长了一张苍白的脸,我看得出每一次工作他都怕得瑟瑟发抖却强作镇定。
阿伟需要钱……我没有赶走阿伟,因为我招了足足两个月才找到这样一个助手。
哦,我的头儿老张是我亲自处理的。他用一条领带跪着自缢在了厕所的水管上,他的存折上有八十六万,却用一条八块六的领带自杀了。
阿伟在门口点了三根香,我们俩毕恭毕敬的拜了拜。这次我们处理的是浴缸中的一具骷髅,死者是个28岁的年轻人,失意的穷光蛋,自杀在浴缸中也没什么大不了。
附近的居民说他是个流浪汉,许久不见他了,以前经常神经兮兮地坐在河边看书,没正经工作,就靠着收售破烂过日子,他收得最多的就是各种各样的二手书。
流浪汉住的地方是河边的一个铁皮搭建的违章小屋子。墙角一个烂书架上摆满了哲学、神学、宗教类的书籍,翻看他的毕业证,竟然是某名牌大学哲学系的研究生。
我冷笑,一个读书读傻了的家伙。
“师傅,好像不对劲儿。”阿伟戴着手套,蹲在浴缸边,指着那具骷髅架。
“废话,要你说。”我白了阿伟一眼,“别多事。”
人体从死亡到腐烂,最后烂到只剩一具骷髅,需要一段非常漫长的时间,就算炎热的高温,排除昆虫啃噬等条件,仅仅自然腐烂的话,至少需要三个月。但是今年的冬天冷得像个坟墓,尸体不可能坏得这么快。而且自然骷髅化的骷髅颜色也与用药水处理过的完全不同,这具骷髅是被人活生生溶掉肌肉的。
很明显的凶杀案。
“师傅……”阿伟的声音从口罩后传来,他已经把骷髅装入了尸袋中。我走过去,看到浴缸中有一块裂了纹的石英表,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儿,但我却鬼使神差地把它揣进了自己的兜中。
23点23分23秒,流浪汉的死亡时间。
2.噩梦
今年年初,我全款在二环买了一套小三房,准备明年与希文结婚,我们俩在一起两年了,当初心脏出了问题,她也没离开我。这年头钱容易挣,真爱难找。
“你怎么戴了块破表?”她突然盯着我手腕上的表。
“这叫遗憾美,你看那表面裂的蛛丝纹,是不是很有艺术感?”我凑过去亲她。她脸上的疑惑表情一闪而过,很快和我说起了别的事情。
入夜,我睡得特别沉,像死去了一样,突然觉得浑身冰凉,我猛地睁开双眼,赫然发现自己浑身赤裸地躺在装满冰块的浴缸中!
我挣扎着,想要坐起来,但是模糊的视线中什么也看不清,有人给我打了麻药!
“救……救命……”我想要喊叫,喉咙却只能发出沙哑的嘎嘎声。
“可以了。”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入耳中,但是我却怎么也看不清楚那个人的模样,只觉得一把冰凉的手术刀刺入了我的胸口——
“啊!”我猛地从床上坐起,吓出了一身冷汗。原来是手腕上的表冰到了我的胸口,害我做了噩梦!
我飞快脱掉破表,却再也睡不着了,只能干瞪着眼盯着天花板发呆。
三个月前,我做了一个心脏移植手术,虽然我哥是医生,但我也排了大半年的队,哥说如果我不是运气好,五年后也轮不到我。心脏移植需要一个漫长的恢复期,我运气好,身体没有出现半点排斥现象。
心脏移植手术很麻烦,需要从胸骨正中开胸,暴露纵隔,打开心包,切断大血管后通过体外循环机进行辅助循环。供体的心脏在取出之前,给予氯化钾注射处理使心脏停搏,取出后放入冰中保存。通常供体心脏可以在冰中保存4到6个小时。
我想到了浴缸中的那些冰,一股不祥的预感涌上了心头。
深夜新闻中正在报道警方查获了一批黑市器官贩子,用金钱引诱一些无知的年轻人或者急需用钱的人出卖自己的器官,以肾脏居多。
3.改变
“你昨晚怎么半夜三更起来看电视?叫你也不答应!”希文看着我脸上的黑眼圈,疑惑地问道。
“哦,失眠了。”我双手捧着她的小脸,认真地看了好一会儿,笑了,“真好,你一点都没变。”
“神经病。”她白了我一眼,在我脸上亲了亲,又看到了我手腕上的表,“你怎么还戴着啊,扔了吧,我看着心里有点发毛。”
我全然不在意地松开她,走进洗手间开始刷牙。
“你的电动牙刷呢?”希文看着我握着儿童牙刷耍得不亦乐乎。
“唔。”我满嘴泡沫地指指垃圾桶。
电动牙刷用多了伤牙龈,儿童牙刷柔软小巧,牙齿的犄角旮旯都能照顾到。希文深深地看了我一眼,我冲她笑了笑,她盯着我的脸,难以置信地退了一步,面无表情地上班了。
我又来到了流浪汉的铁皮屋,饶有兴趣地翻看着那些书,不知不觉就过了大半天,不过瘾的带了好几本回去。走到门口,我停住脚步,又转过身去拉开抽屉,找出了一副黑框眼镜。
希文回来时,我正戴着眼镜窝在沙发中看书。我喜欢这个温暖的小家,希文以后一定会是个好老婆。
入夜,我们俩躺在床上手牵着手,希文轻声道:“发生了什么事吗?总觉得你最近怪怪的,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。心脏不舒服吗?要不要去哥那儿复查一下。”
我摇摇头:“没事,一切都好,只是觉得很幸福。有你在,什么都是好的。”
她趴在我胸前,柔情万种,我搂着她柔软的身体,恍若隔世。
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,突然听到希文的尖叫声:“林宇!”
我睁开双眼,赫然发现自己站在卧室门口,压根没在床上!
“你去哪儿?”希文拽着我的手臂,大喊。
“我没有啊……明明在睡觉的……难道我梦游了?”我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莫明其妙就下了床的双脚。
“我们俩睡了这么久,我都不知道你有梦游!你最近到底怎么了?我要给哥打电话!”希文红着眼圈就要拿手机。
“我没事!逗你的!我是怕吵醒你,想偷偷去客厅看电视,结果被你发现了。”我抱住她说道。
“呸!你吓死我了!”希文狠狠揪了我的腰一把,重新躺回了床上,“你都快变夜猫子了,今天饶了你,下次不准熬夜看电视了。”
我立刻点头哈腰如蒙大赦般一溜烟窜去了客厅,我没有开电视,看了一夜的书。
4.争吵
再见阿伟的时候,他蒙着纱布躺在医院里。
我没有买水果和花,直接包了一叠厚厚的钞票塞给了他的老母亲。她抹着眼泪千恩万谢地去缴费,我坐在阿伟旁边给他削苹果。
阿伟“看”着我,纱布上还染着血丝,他哑着的嗓子带着哭腔:“师傅……我怕。”
“怕什么?”我冷冷道。
他闭上嘴,不敢说出那个骇人的字眼,我知道他怕什么,做这一行的,必须不怕这个东西!
“我是彻底的废了,原指望着这个工作可以多攒点钱还债的。我从小眼睛变看不真切,我妈好不容易给我攒够了换眼角膜的钱,可谁知道一个变态居然把我重见光明的眼睛给剜了……”阿伟没有眼泪,只有两道血水顺着纱布流了下来。
我叹了一口气,把苹果塞进阿伟的手里,他的指尖滑过我冰凉的手表,哭声猛地顿住了。
他死死“盯”着我,大手拽住我的手腕,手指不住在手表上滑来滑去。我没有挣扎,只是任他古怪地摸着。
“阿伟。”他的老母亲颤巍巍地走了进来,对着我又是一番谢意。
我要走,阿伟冲我招招手,我凑过去,他在我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话。听说当晚阿伟就跳楼了,尸身摔得稀巴烂。
这天,还没打开房门,就听到希文和哥在聊天,希文很激动,哥的声音很平静。我打开房门的时候,两人都不再说话,直勾勾地盯着我。
哥的样子很疲惫,没有留下来吃饭,我送他出门,想要和他好好聊聊。
“希文最近可能有些敏感,你要对她多多包容,她是真的关心你。”
我点点头:“自从我换了心脏,希文就疑神疑鬼了。我已经对她说了无数次了,换心脏不会换人,控制人性格和思维的是大脑,不是心脏,心脏只是一个器官,不会有捐赠者的记忆。”
“女孩子嘛,总是有些敏感。”哥一直在抽烟。
“我的心脏,到底是谁的?新闻里说——”
哥突然打断我的话,烦躁的吼道:“你管这么多干什么!希文也是,今晚一直追问我你的心脏来源。好好活着不行吗?已经花了那么大一笔钱了,身体没有出现排斥现象就该千恩万谢了,我见过多少病人几个月都熬不过去的!”
我乖乖闭上嘴巴,不敢再惹他生气。哥大我十五岁,我们从小就没有父亲,如果不是哥争气,我们家过不上好日子。长兄如父,我对他一向言听计从。
“小宇,如果警察来问你,你什么都不知道,什么都别说!特别是手术的事儿,你好好过你的日子,赶紧和希文结婚生孩子,咱们家就靠你了。”这些年哥一直在拼命工作,外科手术动辄几小时,遇上急症或者一天好几个手术,更是累得倒床就睡。
哥一直没有结婚,却老得特别快,他为了我这个不成器的弟弟操碎了心。
“知道了。”我答应着。那晚,是我见哥的最后一面。三天后,警方在河中捞出了哥泡得肿胀的尸体。我这才知道哥涉嫌黑市器官交易,私自收钱做手术。如果他不自杀,起码要蹲十年的监狱。
5.另一个人
身心疲惫地办完了哥的葬礼,我和希文开始遵从哥的遗言,认真筹备起结婚的事情。
希文憔悴了许多,哥的死对她打击很大。她心事重重,对我也冷淡了许多。我为了不打扰她睡觉,搬到了书房,睡眠变得很少,经常整夜整夜的看书。
“文子,你看到我的眼镜了吗?”早晨,我看着一脸苍白的希文,追问道。
她触电般从厨房探出头来,死死盯着我,声音颤抖着:“你叫我什么?”
“怎么了?”我被她的表情吓了一大跳。
“你以前只叫我希文,从来没有叫过我文子。”她的眼中布满了血丝,似乎一夜未睡。
我笑道:“就是突然随便叫叫,很可爱啊。”
希文的表情越来越惊恐,她从垃圾桶中拿出眼镜凑到我鼻尖,逼问道:“你到底是谁?你以前视力是1.5!这眼镜是哪里来的?这边缘的黑绳子是谁绑的?”
我拿过眼镜仔细看了看。它真的很旧很旧了,断了的眼镜腿被一条细细的黑绳绑着,镜片厚得像啤酒瓶底。
我呆呆站在客厅,卫生间的门打开着,我把眼镜架在鼻梁上,遥遥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缓缓走进去,凑到镜子前,拉起衣服,露出了胸口的伤疤。
镜子里的人在笑,先是左边嘴角上扬,然后才是右边,嘴巴微微歪着。我不由自主地抬起手轻轻抚摸着这张年轻英俊的脸,镜子里的人还在笑。
我转过头去,冲着希文咧嘴道:“被你发现啦!”
希文一脸煞白,想要冲出去,我一个箭步上前死死拽住她的胳膊把她摔在了沙发上:“你想去哪儿?文子。这眼镜腿的绳子不是你亲自替我绑的吗?你怎么忘了?”
“你不是林宇……你不是他……我知道你是谁!你是——”我用枕头堵住了她的嘴,用力摁着,一直到她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。
6.真实身份
我是李峰,一个穷光蛋。
希文曾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光亮,但是她却因为一个英俊有钱的男人离开了我。那个男人有个当医生的哥哥,希文是那家医院的护士。
我永远在城里买不起房子,大学毕业后,除了一堆书,我一无所有。我住在一间废弃的铁皮屋里,浑浑噩噩地过着日子,却不料一天半夜,我刚回到家里,就被几个人摁住了,一根针管插在我的脖子上,我晕了过去。
醒来时,我赤裸着躺在浴缸中,眼睁睁看着一个人用手术刀熟练地打开了我的胸腔,掏出心脏放进了一个手提箱中……我的眼角膜也被割走了。
我还未死去,就被一桶刺鼻的液体从头淋下,那种感觉很可怕。
没有痛觉,却清楚地感觉到身上的肉在一块块地往下掉。
我认得那个人,在我偷偷跟踪希文的时候,我看到过他!他是希文的男朋友林宇的大哥!那个医生!
我也认得阿伟,他走进房间来应聘“林宇”助手时,我就认出了他的眼睛——
哦,不,那是我的眼睛。
所以,我在那个雨夜把他敲晕,把我的眼睛剜走了。
根本就没有什么人通知“林宇”去清扫铁皮屋,那是我的家,只有我才能熟门熟路,只有我……才能为自己复仇。
阿伟那天在我耳边问我:“师傅,你为什么要剜走我的眼睛?”
阿伟摸到了我手腕上的表,认出了我就是雨夜的凶手,受不了刺激,跳楼自尽了。
他不明白其中原委,我也无法一一向他说明一切。我并不贪心,我只是想要回属于我的东西。
我的眼睛,我的心脏,我的小文子。
没想到这么巧,我的心脏竟然拿去救了小文子的男朋友,一切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原点。老天有眼,我又活了过来,只不过在另一具全新的身体中,我又与我的小文子在一起了。
无人发现“林宇”的异常,除了希文。两个灵魂寄居在一具肉身中,拥有心脏的那一位终究占据了上风。“林宇”悄无声息地死去了,“李峰”在他的肉身中重生了。
我爱怜地抚摸着希文的长发,真好,她一点都没有变,还是那么美。
我看着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闪烁着泪花,无比怜惜地吻住她的双眼。
她呜呜地挣扎着,但是我用透明胶把她捆得严严实实,我爱她,爱得完全舍不得她离开我。
我躺在床上,轻轻握着她冰凉的小手,心满意足地闭上了双眼:“文子,我们以后再也不会分开了。”
《素问·调经论》 中说:心藏神。
我的心,就是我的神。
老张死的前一天,曾经告诉过我:“干我们这行的,不会有什么好下场。”然而,我不信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