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公安局北城分局近来接到多起报案,都是有关婴儿被盗的,稀罕的是这些婴儿被盗案没有任何蛛丝马迹可寻,家中门窗紧闭,婴儿床放在父母的卧室内,被盗时没有发出一声啼哭,仿佛是一夜之间便从家中消失了,即便去调查也没有找到可疑人物的指纹和脚印。若要调查这些案子,一时之间无法下手。
负责案子的是一队队长刘景明,短短一个月便有十名婴儿被盗,居民被搅得人心惶惶,上面施加的压力很大,让刘景明头痛不已,每天领着队员在办公室加班,反复研究犯罪现场,终于发现这些案子的一个共同点,那便是这些人家家里都请了保姆。从前也有过相似的案例,保姆将雇主家的婴儿偷偷抱走卖掉,刘景明立刻派队员去调查,可结果却让他大失所望。这些保姆来自全国各地,且属于不同的中介机构,婴儿丢失的当晚这些保姆没有踏出过家门一部,因为这些雇主家大多居住高档小区,电梯楼栋和小区门口都有摄像头,并未拍到保姆们离开,案子重新陷入僵局。
刘景明正焦头烂额的时候接到姐姐刘艳的电话,他小外甥的满月酒这周六举办,让他务必到场。
刘艳是上个月诞下这个大胖小子的,一家人别提多高兴,当宝贝似的宠着,就是这次满月酒办得也很隆重,请的宾客不少。刘景明抱着小外甥乐不可支,小外甥似乎也挺喜欢他,冲着他一个劲儿的笑。吃饭的时候和刘艳闲聊,刘艳说有了孩子以后不大能忙过来,想请个保姆,刘景明听了,立即反对:“姐,你不知道,最近咱们区出了很多起婴儿丢失案,而且丢的很蹊跷,家里人睡一觉,第二天醒来时婴儿就不见了,也没有入室的痕迹,而且这些婴儿的家里都曾请过保姆,我们怀疑是保姆作案,调查了一番,但保姆都没有嫌疑,现在案子还悬着呢。不怕一万就怕万一,你还是别请保姆了。”
“你不都说了保姆没有嫌疑么?”刘艳不大当回事儿:“我是实在忙不过来,一天就只能睡三四个小时,累都累死了。”
刘景明还要再劝,刘艳却抱着孩子挨桌敬酒去了,就在这时刘景明接到局里的电话,说是找到了几名婴儿的尸体。
婴儿的尸体是在一处停工了很久的工地上发现的,如今老板资金到位,工地重新开工,工人们还没来得及干活就发现了婴儿的尸体,这才报了警。
刘景明发誓他还是第一次见过这么诡异的现场,婴儿们被安置在一个草和树枝搭建的窝里,浑身上下已经干瘪,像是被吸干了血液,可奇怪的是他们身上并没有伤口,难不成他们的血液是蒸发了?蹊跷,真蹊跷,可有一点毋庸置疑,犯案凶手一定是个心理变态,正常人的脑子哪儿能想出这么惨绝人寰的方法?
这边刘景明在忙着,那边刘艳已经和老公去了中介机构给孩子找保姆,几番商量,最终确定下来的是个叫叶敏的女人,人敦厚老实,做得一手好菜,她自己也是三个孩子的母亲,在照顾孩子方面经验也更足些。据中介机构的人说,叶敏一直是他们这里的金牌保姆,替好几家照顾过孩子,孩子都健健康康白白胖胖,请叶敏去做保姆,爸爸妈妈们可以很放心。
的确,叶敏很让刘艳省心,她不仅照顾孩子,还分担了家里所有的家务,刘艳可以好好睡上一觉,自打她生下孩子,整日都在孩子的啼哭声中度过,喂奶,哄他开心,给他不停说话,自己难得休息,照照镜子,黑眼圈很深,她很憔悴。
于是刘艳开始了休养生息的日子,每天睡饱了便和闺蜜一起逛街,不用再担心孩子有没有吃饱,也不用再担心孩子哭闹,有金牌保姆在家呢,她可以在外面做一个风风光光的辣妈。
叶敏在刘艳家呆了一个月便被刘艳涨了工资,刘艳喜欢她干活麻利,对孩子照顾周到,更重要的是她有一手好厨艺,刘艳和丈夫的胃被她做的饭菜养得很满足,不过一个月,两个人的体重都增了不少。
刘艳很庆幸能找到这样一个好保姆,可人千好万好,总有让人看不过去的地方,刘艳便看不过去叶敏的臭美。莫看头一次见面时叶敏打扮朴素,可一来二去熟悉了,刘艳就原形毕露,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,一点也不像保姆的样子。叶敏在家里干活,有时刘艳的丈夫也会偷偷瞄上两眼,刘艳便看不过去了,找叶敏谈了一次话,叶敏却笑嘻嘻道:“妹子,你不知道,我打扮也是为了宝宝,让宝宝每天看见美的东西,他的心灵也会很美。”
叶敏说的话倒也在理,刘艳便也不再追究,只嘱咐叶敏注意点。
没过多久,刘景明终于抽出空来到刘艳家吃饭,是叶敏来开的门。刘景明当时正在低头看手机,就闻到一阵浓郁香气,抬头见是个打扮得时髦的女子,还以为自己走错了门,不想那女子挺热情的把他拉进了屋,他这才知道这是姐姐家新请来照顾孩子的保姆。
饭桌上,刘艳问起刘景明的案子,刘景明瞟了叶敏一眼,道:“半个月前又有两个孩子失踪,还是在咱们区,那两家也请了保姆。”
叶敏捂着胸口惊呼:“杀千刀的,连孩子也偷,真是坏良心啊!”
“所以你们一定得注意孩子的安全。”刘景明叮嘱着,又不放心的看了看叶敏,叶敏嘿嘿一笑,拍着胸脯保证:“孩子交到我手上,放心!”
临走前,刘景明千叮咛万嘱咐刘艳一定要看好叶敏,不知为什么,他总觉得叶敏有些不对劲,至于哪里不对劲,他说不出来,兴许是因为叶敏打扮得太时髦,很不像保姆的样子。不过多个心眼儿总是好的,刘景明建议刘艳买个摄像头装在家里。
刘艳这回觉得弟弟说的话很是在理,便买了摄像头趁叶敏出门买菜的时候装上,心里这才觉得踏实了些。刚开始几天倒也正常,可一周之后,家里出了些怪事。
先是刘艳半夜起来去卫生间,听到叶敏的房间里传来歌声,推开门一看,叶敏正端端正正坐在床上,看着窗外的月亮发呆,小宝宝正窝在她的怀里睡得正甜。听到刘艳的脚步声,叶敏回过头来看向她,一双眼镜异常明亮,像黑暗里两点灯火。叶敏的眼睛大刘艳是知道的,可白天也没觉得她的眼睛有多晶亮啊,难不成是夜视?
“叶敏,你怎么还不睡,是宝宝闹人了?”
叶敏呆呆的看着她,忽然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来,伸出食指做了个噤声的手势:“嘘!宝宝刚才做了梦,好容易睡着,我再哄他一会儿。”
叶敏说完,又继续唱起了歌。这歌谣是刘艳没有听过的,应该是叶敏家乡的摇篮曲,歌声很是空灵,听得刘艳心里也忽然安静了,睡意袭来,她打了个呵欠,也不再多管,回房间睡觉去了。只是睡梦里总是能听见叶敏的歌声,好像带着蛊惑的味道,引她进入沉眠。
第二天醒来时刘艳就已经忘了前一晚的事情,只是在经过叶敏的屋子时她忽然停下了脚步,低头看去,她的拖鞋正踩在一根羽毛上,浅灰色的羽毛,不知是从哪里粘上的。
当时刘艳也没太在意,可是一连几天都能在家里发现这种羽毛,她便有些不高兴了,叫来叶敏,埋怨她打扫卫生不干净。
没想到,叶敏看到羽毛后,嘴角扯出了如那晚般诡异的笑容来,轻轻说了一句:“是时候了。”
“是时候?是什么时候?”刘艳问。
“没什么,是打扫卫生的时候了。”叶敏笑着去打扫卫生,那笑容看得刘艳心里发毛。
当天晚上,家里又响起了那空灵的歌声,刘艳刚睡下,正想起来看看是不是宝宝又闹人了,岂料身子却沉得很,无论如何也起不来,不过片刻功夫她便又进入了沉沉的梦乡,这一睡便到了天亮。
早上九点半,刘景明接到姐姐的电话,说他的小外甥丢了。
刘景明匆匆赶到刘艳家,刘艳已经哭成了个泪人儿,还是姐夫镇定些,将情况大致描述了。小外甥失踪的情况与先前婴儿失踪案完全一致,都是在家中门窗紧闭的情况下孩子便不见了,且孩子没有过一声啼哭。
但有一点不同,之前的案子,孩子家里的保姆都没有离开,而这一次叶敏是同孩子一同不见的,会不会是她抱走了孩子?
刘景明立刻到小区监控室调出了录像,可录像显示叶敏在昨天下午5点带孩子散步回来后就再没有出去过,一个大活人并一个孩子就这么毫无征兆的消失了。
这该从何找起?
“我早提醒过你,最近接连出了几起婴儿失踪案,让你别请保姆你就是不听,现在可好了,孩子找不到了!凭空消失!我们找不到一点线索!”刘景明急得发起了脾气。
“有监控!”姐夫忽然说:“叶敏的房间里安了监控!”
刘景明一听,立刻让姐夫把房间的录像拿给他看,这一看不打紧,三个人生生愣在了那里。
他们看到的画面太过诡异。
晚上十一点,原本躺在床上睡觉的叶敏忽然间坐起身来,仔细穿好了衣服,对镜上妆,唇边一直荡漾着浓浓的笑意。
十一点三十分,叶敏将宝宝从摇篮中抱起,宝宝被她吵醒,正要啼哭,叶敏忽然唱起歌来,太过空灵的歌声哄得小宝宝开心的笑了笑,又沉沉睡去。
十二点,叶敏站起身,眼睛亮得如同钻石,月光从窗外照进来,她映在墙上的影子开始生出巨大的翅膀,四肢变为利爪,衣服被撕裂,一身长满了灰色的羽毛。只一张脸还是先前的模样,明艳动人。
十二点五分,窗子自行打开,叶敏抱着宝宝展翅飞入夜色中,窗子复又缓缓阖上。
“羽毛!”刘艳尖叫起来:“我这几天在家里总能见到羽毛,我还以为是叶敏打扫房间不干净!没想到她竟是鸟人!鸟人!”
一切便都说得过去了,小区监控查不到叶敏离开的痕迹,因为她是飞走的。如果叶敏是鸟人,那先前那几家的保姆呢,会不会也是鸟人?
太不合科学逻辑,可眼见为实,刘景明不得不信。
他立刻打电话到局里调拨人手,一部分人将之前案件里雇主家的保姆缉拿,另一部分人则在市里各个荒废的地方搜索,到第三天的晚上,终于在一个垃圾场附近找到了刘景明的小外甥,只可惜,剩得一具干瘪的尸体。
和上次见到的画面一样,小外甥和另外几个小宝宝被安置在巨大的草编的巢里,一身的血液都被吸食得干净。巢旁有几颗早已碎裂的蛋,像是有小鸟破壳而出,只是现下已没了踪影。而鸟巢的附近则躺着奄奄一息的叶敏,送她去医院抢救,待她醒过来时已记不得去刘艳家当保姆的一切,只记得一天自己在走夜路时见到一双明亮的眼睛,耳边听到鸟叫声,有什么东西扑向她的身体,她便再没了意识,醒来时已经躺在了医院里,她失去了几个月的记忆。而其他那些保姆的情况,同她一模一样。
这之后,便再没有了婴儿丢失的案件。
只是在午夜的天空,总会有灰色的大鸟飞过,身后跟着才长成的小鸟,在一扇扇窗前滑翔而过,时而落在开着的窗子前对着里面的小床凝视。它们有美丽空灵的歌声,小宝宝们听见了会对它们露出最天真的笑容,之后安静沉睡。
最危险的时候便是它们身体里孕育出小生命,一颗颗蛋排出体外,需要血液来喂养。这些大鸟便侵入一个个人类的躯体,成为最懂宝宝们的保姆,把它们诱拐出来,吸食干净,直到小鸟破壳而出,谋杀案方才停止。
它们有一个美丽的名字,叫做夜枭。
夜枭,恶鸟。唐《酉陽杂俎》记载,枭,夜行游女,夜飞昼隐,如鬼神。衣毛为飞鸟,脱毛为妇人,喜取人子,胸前有乳。凡人饴小儿,不可露。小儿衣亦不可露晒,毛落衣中,当为鸟祟,或以血点其衣为志,或言产死者所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