夺镯揭被
晚清时,安徽寿县有一恶棍,无恶不作。有一天,他闯进一个平民家里,见一病熬卧床不起,便无所顾忌,翻箱倒柜,连病熬的被头也揭开,将病熬手腕上戴的玉镯捋了下来。
正逢村人收早工,将恶棍逮住,扭送到衙门。
知县把恶棍当堂收押,并要病熬的丈夫补写一张状纸。
病熬的丈夫找来几个塾师,写了一张状纸,其罪是“揭被夺镯”。状纸虽已写成,可主人心里不踏实,心想:要是告不倒他,自己可就捅了马蜂窝,那家伙一出衙门,就会使自己家破人亡。
于是,病熬的丈夫找镇里有名的才子刘之智帮忙。刘之智详细询问了事情的经过,又看了状纸,仔细一推敲,提笔将“揭被夺镯”改为“夺镯揭被”。
病熬的丈夫看了,不知其中奥妙,瞪了一会儿,见刘之智不语,只得把状纸上呈衙门。
知县立即提审恶棍:“我问你夺镯可是事实?”
恶棍说:“是事实。”
知县问:“你揭了病熬之被没有?”
恶棍答道:“揭了。”
知县问:“为什么?”
恶棍答道:“夺镯。”
“简直无法无天!”知县大怒,丢下罪状,立即要其画押。
知县根据上述罪状,认为“夺镯揭被”是双重罪行:夺镯,是抢劫财物;揭被,是想奸污病熬。情节恶劣,故而判以重刑。
事后人们才知道,刘之智这“改动一下”的厉害,就更加敬佩他的才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