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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 情敌突现

唐天远说:“流氓。”

唐天远说:“胡写了书编排我也就罢了,还非要给我看。”

唐天远说:“你就那么爱本官吗?”

唐天远说……

谭铃音羞愤难当,抱头滚远了。

唐天远看着她慌乱的背影,微笑。这丫头,害羞起来也挺可爱的。

嗯,以后可以多让她害羞害羞。

香瓜从屋内走出来。她方才听到少爷在院中旁若无人地读那些混书,羞得满面娇红,连忙进屋躲着,只透过窗户看少爷。后来看到谭铃音不请自来,之后又慌慌张张离去。香瓜知道想必是少爷与她调笑了什么。

香瓜很不高兴。她理想中的少夫人,该是大方、端庄、娴静的大家闺秀,而不是谭铃音那种疯疯癫癫的女子。那种人,也就仗着生得美一些,又轻浮,才勾得爷们儿对她多上几分心,不过图个新鲜罢了。

她走出来,看到少爷还在原地微笑,入魔一般,便冷不丁说道:“少爷这样喜欢谭师爷,何不纳了她,两人光明正大地亲近?夫人也一直忧虑您房中无人。有谭师爷伺候您,她老人家也能放几分心。”

嗯,是“纳”不是“娶”,谭铃音只配做妾。

香瓜竟然说他喜欢谭铃音,这让唐天远很不高兴。自然,他不会跟个奴才辩解自己的喜好,于是只冷下脸来道:“你管得太宽了。”

香瓜闹了个没脸,渐渐对谭铃音更加怨恨。

谭铃音并不傻,冷静下来之后回想县令大人说的话,越想越觉反常,他分明就是在幸灾乐祸。谭铃音便笃定,做手脚的人就是那唐飞龙。

他不仅干了坏事儿,完了还倒打一耙,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。

谭铃音跑到退思堂找他,看到他正在办公。

她重重一拍桌子,唐天远眉毛都不皱一下,淡定如常。这是最深刻的藐视。

“唐飞龙。”谭铃音咬牙切齿。

“嗯,我是唐飞龙,”唐天远抬头看她,笑,“去西天取经的那一个。”

“你玩儿够了没有!”

“没有。”

“……”太无耻了,人怎么可以不要脸到这种程度呢。谭铃音气得隔着桌子去抓他衣服的前襟,桌子十分宽大,她几乎要趴上去了。抓住之后,一把薅过来,唐天远很配合地往前探了一下身体,两人一时脸对着脸,近在咫尺。

唐天远还是不太适应和她这样近距离相对。他的心跳又有些快了,于是不自在地移开眼睛不和她对视。

这在谭铃音看来完全就是心虚的表现。她怒道:“是你!偷换我们的印版,把名字全部改了,是也不是?!”

唐天远嗤笑,“给人定罪之前要拿出证据,你的证据在哪里?”

“我……”谭铃音顿了顿,“你这样狡猾,早就将证据销毁了!”

“就是说没有证据,”唐天远总结,“没有证据就想污蔑人,你污蔑的还是朝廷命官,谭铃音,我看你是太平日子过久了,想吃牢饭不成?”

谭铃音一时有些气短。明知道凶手是他,但拿不出证据一切都是白搭。她很不甘心,“唐飞龙,你等着。”

唐天远笑,“我等什么?等你对我霸王硬上弓?”

气死我了气死我了气死我了!谭铃音快要爆发了。

在她爆发之前,唐天远说起另一件事,“我听说,京中有个姓启的老板,买走了你一千本书?”

谭铃音悲愤,“还说不是你干的!”

两人各说各话。唐天远说道:“那姓启的擅长模仿人的笔迹,他有个兄弟,会刻假印章。”

谭铃音之前的书都有题诗盖印的版本,这回是肯定不能搞这些了,不过这并不妨碍别人搞。假的只要足够真,那就是真的了。倘若市面上真的出现“妙妙生亲笔题诗盖印”的《唐飞龙西行记》,那么大家绝对会认为这是来自妙妙生的挑衅与恶意。到时候大概就不是一两个小团体砸书店这么简单了。

启老板是这唐飞龙派来的,弄不弄假书也会由唐飞龙说了算。

太可怕了,还有这样歹毒的后招儿!

谭铃音的底气荡然无存。她是个能屈能伸的主儿,这会儿也顾不上脸面问题了,连忙绕过书桌,蹲在唐天远身旁,扶着他的腿轻轻摇晃,满眼泪花楚楚可怜,“大人,求放过啊!”

唐天远淡定地端起茶,斯斯文文地喝了一口。

“大人,我以后保证听话,绝不乱写东西。”反正写了也不会有人买了。

唐天远放下茶杯。他笑眯眯地抬手,在她头上轻轻拍了一下,“乖。”

这口气是不咽也得咽了。谭铃音暗暗想道,小不忍则乱大谋,君子报仇十年不晚,等这场风波过去了,她再找机会报仇。

古堂书舍被人砸了几天门。本着打不还口骂不还手的原则,谭清辰这些天没开张,只是把大门加固了几次。外头人觉得没意思,也就散了。毕竟大家是要吃饭的,打砸费力气不说,还没人发工钱。

这件事大概就这么过去了,只余坊间还流传着关于大变态妙妙生的各种传说。

谭铃音郁闷了几天便消停了,另一件事完全吸引了她的注意力:糖糖长牙了!

是糖糖咬她手指的时候她发现的,那种又钝又硬的触感,绝对不是光秃秃的牙龈所能带来的。她掰开糖糖的嘴巴仔细看,发现它牙龈上拱出了小白尖儿。

妈妈咧,不会真的是狮子吧!

谭铃音抱着糖糖跑去退思堂,人未到声先至,“大人大人,糖糖长牙了!”

她说完才发现,室内除了县令大人,另有一人。

此人身材魁梧,麦色皮肤,浓眉大眼,长得是器宇不凡,不过不知为何,眉头不自觉地轻锁,看起来不像是好相与的。

谭铃音看到陌生人,脚步顿住,不好意思地看向座上的县令大人,“大人,这位是……”

唐天远道,“这位就是朱大聪。”

朱大聪!

谭铃音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寒毛倒竖起来。

唐天远又对朱大聪说道:“这位就是本官的师爷,谭……”

“谭妙妙!”谭铃音抢道,“我叫谭妙妙!”

唐天远早发现谭铃音的反常,此刻也不说破,他让两人都坐了,三人说话。

原来这朱大聪今天是拿着礼物上门道谢,又说自己在县衙附近盘下了一个店铺。他的意思是想先跟官家打点好。

谭铃音以前并未见过朱大聪。她不知道这个朱大聪是不是那个朱大聪,不过至少从长相上看,这个大聪长得不像大葱,也不像什么凶恶之辈。

她试探着问道:“朱公子家中世代经商吗?”

朱大聪答道:“我祖上留了些薄产,并不经商。”

唐天远听了也觉奇怪,“那你为何千里迢迢从济南来到铜陵从商?”

“说来惭愧,我在家中二十多年,一事无成,父亲命我出门游历。我便充作商人,也买也卖,不图争利,只想见些个世面。”

谭铃音心想,那为什么又待在铜陵不走了。她怕他起疑,不敢开口询问。

朱大聪看到她一直看他,他有些心跳加速。说实话,他见过的漂亮女人也不少,但唯有眼前此人,似乎最合眼缘。方才看她第一眼时,他已经怦然心动。

该我的就是我的,朱大聪心想。

唐天远看着两人四目相对,像是大有深意。他很不高兴,觉得自己似乎被无视了,便故意大声咳嗽一声,找一些存在感。

谭铃音没有理会唐天远,她问朱大聪道:“朱公子,你……你可曾娶妻?”

真是岂有此理,哪有见男人第一面就问是否娶妻的?唐天远摇头,对谭铃音这样不够矜持,他一点也不满意。

朱大聪摇头道:“我尚未娶妻,不过,”他直直地看着谭铃音的眼睛,“我克死过三个未婚妻。”

谭铃音心头一跳。

克妻小能手朱大聪的店面开在了县衙的另一侧,与古堂书舍共同形成了拱卫县衙的格局。

衙门口天然带着一种威严的压迫感,一般人不会选在附近做生意,现在两个店面增加了不少热闹,给县令大人带来一种紧密联系群众的亲切感。

谭铃音与谭清辰在“跑”与“不跑”之间摇摆不定,艰难抉择着。谭清辰自己什么都不怕,他就怕姐姐有个好歹,不过如果姐姐走了,他也得跟上。

谭铃音还有点侥幸心理,总觉得朱大聪未必会认出他们。

可是今天认不出,明天认不出,后天街坊四邻说漏一句半句,也该认出了。

没办法,跑吧。

不过,总要先跟县令大人道个别。

在离别面前,往日的各种争执就显得微不足道了,谭铃音决定原谅县令大人。而且,县衙里管吃管住,活儿也不累,她挺舍不得这里的。

还有糖糖,也舍不得。小家伙现在牙也长了,毛也长了,虽然依旧一脸麻子,但无法抵挡它的英俊潇洒。它现在自信得不得了,走路不低头,看到谁都倍儿得意。

自然,最舍不得的是那尚未谋面的金子。

谭铃音抱着糖糖去退思堂找县令大人。糖糖越长越胖,现在抱着已经有些费劲了,它却越来越懒,专喜欢在人怀里猫着。

虽然不喜欢谭铃音,但唐天远必须承认,一个漂亮姑娘,抱着个毛茸茸的干净可爱的小动物,那画面还挺美好的。

嗯,前提是这姑娘别开口。

“大人,我是来向您辞行的。”谭铃音说道。

唐天远愣了一下。他放下手中的毛笔,面无表情地看她,“怎么,本官这里容不下你了?”

谭铃音连忙摇头道:“不是,我那个……我家里有事情。”

唐天远不客气地说道:“你从不提你家里的事,我当你没家呢。”

“大人,您生气了?”

唐天远嗤笑,“本官为什么要生气,你总算要走了,让我眼不见心不烦,我高兴还来不及。”

虽然两人平时的关系也算不上好,但分别时说这样的话,实在不怎么友好。谭铃音心情有些低落,她低着头,一下一下抚摸着糖糖。

唐天远的目光扫过她的手。葱尖儿一样的手指,嫩藕一样的皓腕。这样的腕子,若配上珊瑚串,那就尽善尽美了。

谭铃音低着头,说道:“大人,相识一场,你就不能给我几分面子嘛?”何必说这样绝情的话。

“哦,你想让我帮你?”唐天远问道。

“不是——”

唐天远点头,一副了然的神情,“说吧,你与那朱大聪到底有什么纠葛?”

谭铃音赶忙否认,“什么纠葛,我又不认识他。”

“不想说?我还是直接问朱大聪吧。”说着就让人去请朱大聪。

谭铃音急了,“等一下等一下,我说。我……那个……和他,我们是……仇人,”说着一打响指,“对,仇人。”

唐天远狐疑地看她,“仇人么?你们素未谋面,是怎么结的仇?”

“总之我们是仇人,他若是知道我的身份,一定会把我抓回去关进大牢的。”

“抓回去?你是济南人?”

“我……”谭铃音发现无法反驳,只好泄气地一低头,朝唐天远竖起大拇指,“大人,高!”

唐天远坦然接受了赞美,“说吧,到底是怎么回事。”

“总之朱大聪在当地很有势力,我得罪了他,就跑了。就这么简单。”

“你是怎么得罪他的?本官想听细节。”

“……我不想说。”

“好吧,”唐天远点点头,安慰她,“你不用担心,本官会给你做主的。”

“没用,他爹是知府。”

“我爹还是首辅呢。”

“……”谭铃音觉得吧,都这个时候了,她又不是没见过唐天远,现在吹这种牛,有意思嘛?

唐天远自知失言。他方才只是不服气,一不小心就把心里话说出来,现在急忙挽救,“我干爹……我与唐天远义结金兰,他爹自然就是我干爹,有什么不对吗?”

谭铃音心想,原来还可以这样攀亲戚,脸皮真厚。

“总之你无须担心。那朱大聪之前若真的想追捕你,你现在不可能站在我面前。今后他想把你怎么样,得先问问本官的意思。”

一句话,你现在是由我罩着的。

谭铃音有些感动。虽然这县令大人一肚子坏水儿还爱吹牛,但关键时刻挺仗义的。

她想了一下,觉得县令大人说得不无道理。朱大聪即便有势力,那也是在济南,到了铜陵县,他一时施展不开拳脚。就算真出了事儿,到时候她再跑也不迟。

打定这个主意,谭铃音放下心来,抱着糖糖凑到近前。糖糖看到离唐天远近了,伸着爪子一蹦,直接跃入他怀中,仰躺在他腿上,四肢张开,放松。

唐天远便轻轻摸着它的脖子和肚皮,糖糖很享受。

谭铃音由衷说道:“大人,您对我真好。”

这话听在唐天远耳朵里,总让他有些别扭。他低头看着糖糖,给自己的好意找了合理的理由,“那是自然,我可是你儿子的爹。”

“……”谭铃音红着脸走开了。

唐天远摸了摸鼻子。他是个稳重的人,可是今天说话怎么总不过脑子呢。什么叫给她儿子当爹,那意思不就是说两人是夫妻么。他真不是这个意思。

这头谭铃音出去之后,很快把此事抛之脑后。她去找清辰,告诉他自己的打算。谭清辰自然一切依她。谭铃音还想给谭清辰起个化名,一开始想叫他“谭奇奇”,跟自己的“妙妙”相对应,谭清辰死活不肯,他宁可叫“谭大算”,还可借机跟朱大聪拉近些关系。

朱大聪的店铺很快开张了。他的店铺是个珠宝首饰铺,把这样一个主要面向弱女子的店铺开在衙门隔壁,许多人已经预料到它未来的黯淡。

不管怎么说,开张是热热闹闹的。九百九十九响的鞭炮,把糖糖吓得在衙门里乱转悠,还找人撒娇。街坊邻居都来恭喜了,还送了见面礼,谭清辰和谭铃音也送了。唐天远没有亲自过去,托谭铃音带去一点心意。

朱大聪一一给回了礼,不提。

且说现在秋高日爽,天气渐渐干燥。南方的夏天本来就潮,香瓜和雪梨不放心,这阵子忙着把库存的东西清点晾晒,之后就可以收库过冬了。儿行千里母担忧,唐夫人心思缜密,不独把儿子的吃穿用度整理好,也打点了不少可以送人的东西。儿子当个小小芝麻官定然不易,总要结交人的,送出的东西必须拿得出手,可不能被人轻看了去。

因此,唐天远手头上有不少好东西。

这一天,他看到丫鬟们把珠宝首饰拿出来晾,他自己也觉得新鲜,就凑过来看。金的钗,银的簪,点了翠的花钿,看得人眼花缭乱。

雪梨觉得很奇怪,少爷什么时候对女人用的东西感兴趣了,他童子功不练了?

唐天远的视线落在一个打开的盒子上,那里头躺着一串红珊瑚手串。珊瑚珠颗颗浑圆鲜亮,艳红如火,珠串躺在白色的丝绸上,像是从雪堆里开出来的冷艳红莲。

唐天远眼前又现出一截雪白的腕子。宝剑就该配英雄。他把那盒子拿起来盖好,扬长而去。

雪梨轻轻撞了一下香瓜的手臂,偷偷问道:“香瓜姐,你说少爷要把手串送给谁呀?”

还用问么。香瓜心内冷笑,表面装作茫然无知。也就是雪梨这样的傻子,才会看不出端倪。

“不会是他自己戴吧?”雪梨自言自语道,接着脑子里出现少爷笑嘻嘻地往自己手腕上套珊瑚手串的画面,她吓得不敢再想下去。

唐天远再看到谭铃音时,他正思考着找什么理由把东西送出去,却陡然看到谭铃音手上已经多出来一串东西,也是红珊瑚手串。

也不知怎的,他看着这串红珊瑚,有些刺眼。

谭铃音看到县令大人盯着她的手串看,她抬起胳膊给他看个够,笑得灿烂,“好看吗?”

唐天远脸一红,连忙别过脸去,“真难看。”

“没品位,”谭铃音说道。别人都说好看,清辰也说好看,独独这怪人说难看。她摇摇腕上的红珠子,“清辰给我鉴定过了,这是真珊瑚,起码值上百两银子。”

原来她所谓的品位是直接用价格来衡量的。唐天远不屑,却还是问道:“你弟弟给你买的?”

“不是,朱大聪送的。”

唐天远皱眉,“你不是说你们有仇吗?怎么还戴着仇人的东西招摇过市?”

“只要他不知道我是谁,我们就没仇。再说了,这是他给我的回礼,不戴白不戴。他开张的时候我也给他东西了。”

唐天远幽幽说道:“你送他的是五两银子一个的癞蛤蟆。”癞蛤蟆是铜铸的,只有表面镀了一层金。

谭铃音辩解:“那不是癞蛤蟆,那是蟾蜍,招财用的。”

“都一样,”唐天远说着,又看她的手腕,“你弟弟未必懂得鉴定珊瑚,不如褪下来,我帮你看看。”

不就是想看么,何必找这样的理由。谭铃音心想,他最近帮了她的大忙,她也不是小气之人,于是大方地把珊瑚手串褪下来给他开眼。

谁知道,他看了半天也看不够,非要拿回去仔细看。

谭铃音又大度了一把。

然而她大度的结果是,第二天,县令大人告诉她,那珊瑚手串弄丢了。

丢了?!一百两银子哪!

谭铃音一摊手,“赔钱!”

唐天远不以为意,“不值什么,我再赔你一串就是了。”

谭铃音以为他在拖延时间,没想到他真的很快就弄来一串。这一串比那一串的成色好很多,珠子的个头儿也大。

谭铃音的眼睛都直了,她吞着口水,却不敢接,“这个值不少钱吧?”

他有些不耐烦,“东西是拿来用的,不是卖钱的,你若不喜欢,想要钱,好,我还你钱便是。”说着又要拿回去。

“别别别,还钱多麻烦。”谭铃音忙把装着手串的丝绒小盒子接过来。

唐天远微不可察地牵了一下嘴角。

谭铃音对朱大聪的态度有些复杂。她对他是有些忌惮的,但她又必须把这种忌惮遮掩好,不被旁人察觉出来。同时,她也不愿怠慢他。她更希望与他融洽相处,睦邻友爱,这样一来他若真的想寻仇,也能顾念些情分。

所以她在县衙外遇到朱大聪时,朱大聪与她搭讪,她便不推搪,也和他聊几句,套近乎。

彼时天高云淡,秋光正好。谭铃音从街上买东西回来,看到朱大聪正站在自家珠宝店的门口,仰头观望。

她便也好奇地跟着抬头看。瓦蓝瓦蓝的天空下,两人仰着头,嘴巴不自觉地张开,像是两只等待投喂的雏鸟。

天空中有一排南飞的雁,路过此地,不打算停脚,继续往南飞去。

朱大聪看着谭铃音,问道,“谭师爷,你们读书人都博学。你说,这大雁每年南北往返,它的家乡到底是南方还是北方?”

谭铃音觉得人和鸟都是吃饱了撑的,整天想东想西。她摸了摸发酸的脖子,答道:“大概它们待在哪里,就把哪里当作家乡吧。”

“哦?”朱大聪追问道,“那么你呢,你的家乡是哪里?”

谭铃音有些无语,怎么一个两个的都爱追问别人家乡。她打了个哈哈,胡诌道:“我自小离家,四方漂泊,已经不记得来自何方。就像这大雁一样,人在哪里,家乡就在哪里。”

朱大聪笑道:“谭师爷真是有趣。我店内有好茶,又有时新蔬果做的点心,不知谭师爷是否肯赏光,入内一叙?”

这时,陡然间从县衙门口传来一嗓子,“谭妙妙,还不快回来。”语气不太好的样子。

谭铃音循声望去,看到那里立着一个身影,从身形上看,应是县令大人。他脚边还蹲着一团黄乎乎的东西,想必是糖糖。

谭铃音应了一声。

唐天远又道:“不过让你买点东西,就去了这么久,越来越没用。”

谭铃音有些恼,她又不是他的丫鬟,凭什么被他呼来喝去的,现在还斥她。谭铃音不是能忍气吞声的人,他责备,她偏不给他面子,身体一转,直接走进珠宝首饰店。

朱大聪立在原地,朝不远处的县令大人拱了拱手。

唐天远冷哼。

糖糖看到它主人走进那间屋子,便也兴冲冲地想要跟过去。

“糖糖,回来。”唐天远制止它。

糖糖只好走回来,不解地仰头看他。

“你娘不要你了。”

它像是听懂了,沮丧地低头蹭了蹭他。

唐天远眯眼看着那门可罗雀的珠宝店。他突然扬声朝身后喊道:“黄瓜。”

里面立刻闪出来一个小厮,满面堆笑地凑上前,“在,少爷,您找我?”

“嗯,你带几个人,去一趟济南。”唐天远说着,让黄瓜附上耳朵,如此这般地吩咐了几句。

黄瓜边听边点头,末了说道:“小的都记住了,放心吧少爷。”

唐天远点点头,又看向珠宝店。他心想,我倒要看看你们藏什么鬼。

这边谭铃音被朱大聪引着走进珠宝店。她再一次来到这里,不免又赞叹一番。女人嘛,谁不喜欢漂亮精致的首饰。

谭铃音并非没见识过好东西,但这几年过得不像往常那样富裕,她自己也变抠门了,因此虽然手头有余钱,她依然没买太贵的首饰。

朱大聪看出她喜欢,提议她可以免费试戴。

谭铃音摇了摇头。

朱大聪笑道:“你好像很怕我?”

“我又不买。”

“为什么怕我?”

“我……”

他执拗地看着她,表情严肃,像是要逼供一般。谭铃音张了张嘴,往后退了一步。说实话,她刚才也不是很怕,现在真有点怕了。

朱大聪突然身体一松,黯然道:“算了,你不说我也知道。”

谭铃音好奇,“你知道什么?”

朱大聪摇头叹了口气,“我家乡的人,也有不少怕我的。只因我爹有些势力,我自己面相又有点……凶。”

谭铃音心想,不只是面相凶吧……

朱大聪像是听到了她的心声,继续说道:“其实,我打死过人。”

“……”谭铃音没想到他这样坦诚。

“但直到现在,我依然认为那个人该死。自那之后,我的名声更不好了,旁人都说我命主孤煞。加上我的两个未婚妻接连病死,我……”他说到这里,眉头拧得更甚,像是用小刀在额上划了“川”字一般。

“不是……三个吗?未婚妻?”

朱大聪点头道:“第三个得知婚配对象是我,未及成亲便郁郁而终。从那之后我就坐实了‘克妻’之名。其实我并不相信命理之说,但第三个姑娘确实是因我而死,我为此一直内疚悔恨到现在。自那之后,我心灰意冷,娶妻的心思也就淡下来。”

谭铃音心中像是压了一块巨石,压得她只觉烦闷无比。她试图劝慰他,“你不用内疚,两家的婚约是父母之命,你又没有错。而且,她也不一定就是因为婚事而死的呀。”

“你不懂,”朱大聪摇头,神情落寞,“如果这世上有一个无辜的好人是因你而死,这个念头就会伴随你一生,你一辈子也摆脱不了内疚之心。”

谭铃音急了,“万一她没死呢?”

朱大聪扯着嘴角笑了笑,“她要没死,那我这样算什么?”

谭铃音无言以对。是啊,他的克妻之名是她给他的,他内疚懊悔了三年也是她给他的,结果到头来你告诉他,她其实没死,在逗他玩儿。

这比死了还叫人难以接受吧。

朱大聪长长吐了一口气,不好意思地笑道:“我与谭师爷投缘,今日一时竟说起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,还望谭师爷不要多想。”

“不不不会。”

谭铃音失魂落魄地回了县衙。

秋日的天气清凉干爽,谭铃音反觉得自己像是坠入夏天的热炉,闷得要命。

她正是朱大聪口中那死去的第三个未婚妻。

克妻之说,若是作为一个旁观者,谭铃音一定不会信;但此事摊到她自己头上时,她难免犯嘀咕。不信,也不敢不信。

更何况,那朱大聪的名声本就不好。

至于她爹为什么要把她许给这样一个人,这又是一笔烂账。

谭铃音本身就有些离经叛道,她对这种安排不满意,厚着脸皮来跟他爹争来吵去,父女二人谁也劝服不了谁。眼看着婚期将至,谭铃音不愿坐以待毙,干脆一不做二不休,跑路了。

她爹找不到她,急上了火。那朱家家大业大,朱大聪的父亲还是知府,这样的人家谁敢得罪?谭老爷不敢实话说自己女儿是逃婚,只好放出话说她病死了。为了演得真实,他还把“女儿”发葬了,做了好几天法事。

至于怎么死的,他不说,别人也能猜到。主要说法有两种,一种是好好的姑娘被朱大聪克死了,另一种是,她知道自己要嫁给朱大聪,烦死了。

朱大聪自动采信了后一种说法。

流言就这么传开了。自此之后,朱大聪“克妻”的帽子算彻底扣上摘不下来了。朱家对谭家一直抱有歉意,也十分照顾。谭老爷更不敢以实情相告。

谭清辰帮父亲料理完家中事宜,便来寻找姐姐。顺便帮谭老爷带来一句话:走了就不要再回来。

谭铃音就没敢回去。她估摸着她爹差不多消气了,便给他写了信。接二连三地,那些信件都石沉大海。谭铃音明白爹爹的意思,也就心灰意冷,不再和家中来往。

清辰一直陪着她,两人东游西荡的,到了铜陵县,钱花得差不多了,便定居在此地,做些生意赚钱过日子。

就这么一晃过了三年。

坦白讲,谭铃音不算个好人,但也不坏,正常人该有的良心她不缺。她本来视朱大聪为洪水猛兽,但现实却告诉她,他是一个不错的人,有情有义,古道热肠。

当得知朱大聪因为她而内疚了这么多年,还因为她而背负“克妻”的名声时,她心里是很不好受的。

总觉得她负了他。

谭铃音就这么郁郁地回了县衙。她心中有事,低头猛走,也不看路。走着走着,咚的一下撞到了什么东西。

唐天远看到谭铃音时,本来在酝酿些嘲讽她的话,却没料到她越走越近,瞎子一样直接扎进他的怀里。

唐天远:“……”他竟然还扶了她一把。

谭铃音鼻梁比较高,这一撞,撞得她鼻尖发痛。她揉着鼻子,抬头看到县令大人精彩的脸,惊得一抖。

唐天远松开握在她肩膀的手。他看到她这样魂不守舍,便皱眉问道:“人回来了,魂儿丢在那里了?”

谭铃音的情绪还沉浸在方才的愧疚烦闷中,她下意识地问道:“哪里?”

唐天远没有回答。他的目光向下移,盯着她手中拎的东西,“拿来吧。”

谭铃音手中拿的是黄连。县令大人不仅对人憋坏水儿,他连狗,啊不,连狮子也不放过。这黄连正是用来对付糖糖的,之所以支使谭铃音去买,用唐天远的原话说就是,“谁让它是你儿子,你不操劳谁操劳。”

谭铃音于是就操劳了。她把新买的黄连递给他。他拿着吩咐人下去用黄连煮水,又让厨房杀一只火鸡,把新鲜的鸡血留一碗。

糖糖闻到厨房杂役身上的气味,就觉得很可能会有好吃的。它很高兴,当然,最高兴的还是它娘没有不要它。糖糖低着脑袋在谭铃音的脚踝上蹭着,示意谭铃音摸它的头。

谭铃音有些心不在焉。唐天远见她如此,欲言又止,终于还是什么都没说。

杂役很快把鸡血端上来了。粗瓷碗中的鲜血尚有温度,还未凝固,上头浮着好多血沫子,白色的碗沿滴下来几道血迹,看着怪瘆人的。

糖糖闻到血气味儿,立刻精神抖擞了。

唐天远把血碗接过来,对谭铃音说道:“这血就要趁热喝,凉了就结块,不好吃了。”

那杂役听闻此话,胆战心惊地跑了。

糖糖仰着头,馋得直舔舌头。

唐天远蹲下身,将碗放在地上,“糖糖,来吃吧。”

糖糖几乎是一步就蹿过去,脸埋在碗里,大口地舔起来。才吃两口,它便停下,痛苦地嚎了一声,接着耷拉着耳朵转身跑开,跑到谭铃音脚下,仰头看她,两眼泪汪汪的。大概是怕她不理解,它看谭铃音一眼,接着就看那血碗一眼,然后又看她,又看碗。

不用糖糖如此明示,谭铃音也能理解它有多痛苦。那碗鸡血是掺了黄连水的,滋味肯定特别美妙。

训练要从娃娃抓起。县令大人认为想让糖糖长大以后不伤人,就应该自小让它知道,生血和生肉都不好吃,是以他才会想出这么个馊主意。

谭铃音看着糖糖委屈的小眼神儿,她也有点心疼它。不过心疼归心疼,她可不希望糖糖长大以后闹出人命。她指了指碗中渐渐凝固的血,“糖糖,把它吃光吧。”

糖糖绝望地跑了。它跑到墙角蹲着,把屁股对着他们。

唐天远对谭铃音说道:“过些天你再陪我去一趟天目山吧。”

自从上次发现齐蕙的尸体之后,他们又去了天目山两次,依然没发现什么。天目山本来就很大,找不到也属正常。他又不能频繁地去,更不能大张旗鼓地找。一来,夏天山中容易发生山洪;二来,他眼看着就要打入敌人内部了,万不可在这时候露出身份。

要说,唐天远自从发现齐员外家有可疑的金子之后,他基本上就能确定此地确实发生过盗采黄金之案了。他比较不理解的是皇上如何得知,皇上知道了为什么不把话说完。

嗯,反正皇上不主动跟他说,他也就不会问。

八月的天目山,像是彩色的云霞编织的仙境。山上的树丛,或是绿姿飒飒,或是黄叶满坡,或是遍身红火。半山腰生着许多花树,开着一簇簇淡紫色的小花。绿,黄,红,紫,间杂交错,使人目不暇接。又有一道瀑布悬于高崖之上,如一柄直刺入湖中的银白软剑,飞流直下,溅起蓬蓬水雾,映出道道虹光。

在这样风光如画的地方行走,谭铃音的感受只有一个字:累!

县令大人果然又来了天目山,且又把她提溜上了。

他是个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人,每一次来天目山,都要选不一样的路线。根据由易到难的常理,他们的路线自然是越来越难走。现在,他们走的根本不能算路,只能说是有些人在这里走过,留下些痕迹。

唐天远根据这种不算路的路推断,此处可能是黄金盗采人员的运输通道。理由是,这小路形成的时间应该不算久远,但天目山封山几年,采药的和打猎的甚少上山,他们踩不出这样一条小路。

“大人果真英明神武,我们可以回去了吧?”谭铃音现在累得两脚如灌铅,她也不关心什么事实什么真相了,真恨不得一蜷身体直接从此处滚落下去。

唐天远摇头,“好不容易找到了,怎可轻言放弃,”他拍了拍卧在他肩上的一个小毛团,“糖糖,你说是吧?”

糖糖狗腿地抬脑袋蹭了蹭他的脸。它今日见他们两个都要走,便也非要跟来。谭铃音就带上了它。身为一头狮子,糖糖没什么爬山的天赋,它身体又小,好几次从山路上滚下去,又被唐天远下去拾回来。

后来,唐天远干脆就把糖糖放在肩膀上。

谭铃音不得不承认,她有点嫉妒糖糖。

歇了一下,唐天远起身又要走,谭铃音开始耍赖,坐在地上打死也不动弹了,“大人,你先去吧,我在这里等你。”

唐天远摇头,“这山中几年未有猎户光顾,说不准有多少豺狼虎豹,毒蛇毒虫,哪一种你对付得了?”

谭铃音只好爬起来。

唐天远知她体力不济,便一把抓住她的手,把她向上一带,“走吧。”

谭铃音有些不好意思。这样一来确实省力许多,可是男女授受不亲啊……

她尝试着收回手,但没能成功。县令大人的手掌很有力度。

算了,当务之急能省力气就行,其他都是次要的。谭铃音释然了,渐渐把身体大部分重量都附于被牵的胳膊上,她简直就是在被他拖着走。

她心想,也不知这人是吃什么长大的,他怎么就不累呢。

而此时的唐天远,渐渐地对“累不累”这类感觉失去了判断力——他的注意力都被那只与他相握的手掌吸引了。

说不清楚是为什么一下子就抓住她的手,大概他真的只是在假公济私,因为他自己也知道,他第一眼看到那双手,就被它们吸引了。现在得以把它握在掌中,那柔若无骨的触感给予他一种异样的满足感,这感觉使他飘飘欲仙,又无地自容。

他低着头在前面开路,并不回头看她。他知道,他的脸庞正散发着勃勃的热量,脸色看起来一定很不正常。

谭铃音其实也挺难为情。她就算脸皮再厚,依然是个未出阁的姑娘。她不愿看他,就一直扭着脸看风景。脚上的压力小了,她也就能够分出一部分精力给眼睛。

“真美啊。”谭铃音不自觉地感叹。

唐天远闻言,没忍住,扭头看了她一眼。此时她站在一枝侧出的山花之畔,人面娇花相映,也不知是谁照亮了谁。

确实挺美的。唐天远心想。

因为体力消耗,她的脸蛋透着潮红,大眼睛湿漉漉的。此人虽然眼神不好,眼睛却生得极美,黑白分明,眼底干干净净,瞳仁儿就像是在极清冽的泉水中养着的两颗黑曜石。你站在她面前,她未必能看清你,但你却能看到她眼中的生动灵动。

这就是那种会说话的眼睛吧,唐天远心想。他有些遗憾,因为他能看到谭铃音的美,谭铃音却看不到他的。这不公平,白瞎了他的英俊潇洒风流倜傥。

他转而又想到自己这想法略白痴,不自觉地哼了一声。

继续前进。

翻过一个山坡,谭铃音又要休息。唐天远便放开她,两人坐在地上,他把水袋递给她。

糖糖也从他的肩膀跳下来,去追蝴蝶玩儿了。

方才唐天远下力气太大,谭铃音的手被攥得生疼。她苦着脸,轻轻揉着手。

唐天远干咳一声,突然朝她伸手,“给你。”

谭铃音莫名其妙,他手中明明什么都没有,别吓人好不好。

唐天远笑道,“不想报仇吗?”

谭铃音明白过来。他的意思是他把她弄疼了,所以也允许她祸害他一次。这看起来倒是挺公平。她本来对他是有怨言的,觉得他不该接二连三地拉她来这种地方受苦受难。于是她果然报仇了,拉过他的手,狠狠捏了捏。

唐天远呵呵低笑起来。她捏的力道不大不小,哪里是报仇,倒更像是调情。想到这里,他笑得更甚,嘴角弯弯,眼梢飞花。

谭铃音感受到了他的鄙视。她恼羞成怒,抄着他的手,拿出吃东坡肉的热情,一口咬下去。

唐天远吃痛闷哼。可是除了痛之外,他心里头又有那么一丝难以解释的异样。这心情十分特殊,他不知该如何描述,总之不算反感。尤其是她的舌尖儿不小心舔到他的手掌侧,极轻微的力道像是一把重锤,敲得他心头重重一跳。

谭铃音扬眉吐气了。她一甩他的手,得意地看他。

他却突然扑过来,“该我了。”

谭铃音吓了一跳。他力气大,咬人肯定也分外疼。她吓得连忙滚到一旁,接着爬起来就跑。山上的小路崎岖难行,她跌跌撞撞的,险些摔跤。

“小心!”唐天远这时候也顾不得开玩笑了,“行了行了,你快回来。”

谭铃音回头笑看他。她停下来,想往回走,然而脚下突然踏了个空。

唐天远想也不想飞奔过去接她。他本以为她会滚落下去,因此着地的地点与她十分接近,意思是及时拦住她。然而使他意想不到的是,谭铃音脚下那一片土地开始下陷了!

唐天远这时候早已一头扎过去接住谭铃音,新变故来得太突然,他来不及逃离,便和谭铃音一同陷下去。他们下落的速度很快,像是直接悬空跳下去。

谭铃音本能地抱住唐天远,唐天远也回抱她。上面落下许多草木土石,唐天远把谭铃音的头按到他怀里紧紧护着。

两人惊得失去观感,也不知自己坠落多久,谭铃音有那么一瞬间怀疑自己可能会一头扎进十八层地狱。

最后,他们终于着陆了。

唐天远脚先触地,他身体一倒,躺在地上,使谭铃音直接跌在他身上,避免被坚硬的地面撞坏骨头。他带着她滚了几下,缓冲力道。

总算性命无忧,两人坐起来。他们身上都淋了厚厚一层七七八八的东西,那形容十分狼狈,谭铃音呛得直咳嗽,唐天远便帮她轻轻捶着后背。

他简单清理了一下身体,便开始打量周遭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