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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道德经注释》44章 立法与变法

44章 立法与变法
圣人无常心,以百姓之心为心。
圣人:神圣法律的代言人。无常心:无永久不变之心。圣人无常心,则法无不变之法。
以法治国,圣人之心就是治国之法。治国之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,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革,变革的依据就是“百姓之心”。“以百姓之心为心”,法律才能始终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。“以百姓之心为心”,说明宪法的立法权属于人民,圣人的职责就是利用宪法所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福利。
“以百姓之心为心”,是老子发自肺腑的正义的呼唤,蕴涵的是民一主法治思想,专制统治者决不会“以百姓之心为心”。综观历史上政治家的名言,皆莫能超之。
善者吾善之,不善者吾亦善之,德善;
信者吾信之,不信者吾亦信之,德信。
善者:有道德知识的人。善之:友好地对待他们。信者:信誉高、有知名度的人。信之: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。
前一句的意思是说,对于那些有道德知识的人,要善意相待,对于那些没有道德知识的人,同样要善意相待,这种善才是合乎道德的。句中体现了老子的人人平等思想。后一句的意思是说,对于那些知名度高的专家、学者,要诚恳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,对于没有社会地位的平民百姓,也要诚恳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,善于听取不同的声音才是合乎道德的。这是老子的“兼听则明,偏信则暗”的辨证思想,其潜音就是言论自一由。人人平等,言论自一由,是民一主思想的主要标志。
圣人在天下,歙歙焉;
为天下,浑其心。
上一句是就圣人的修道治身而言。圣人在没有被推举为统治者的时候,不停地探寻大道,修养自我,以待时机。歙歙焉:心敛意欲使真息运转,体现了圣人追求浑然忘我的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。下一句是就圣人的行道治国而言。圣人治身浑心于道,治国则浑心于民,和百姓心连心,体现了圣人公而忘私的高尚品德。br /> 百姓皆注其耳目,圣人皆孩之。
其:指代圣人。耳目:指代国家公务员。孩之: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他们。
这一句的含义是,统治者要加强监督机制,把各级zheng府官员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,对待zheng府官员要像家长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严格要求,只有用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去制约他们,才是真正地关心和爱护他们。“家有家规,国有国法”,没有法律制约的官员,徇私舞弊、贪赃枉法就再所难免。zheng府官员产生fu败,虽然有他们的自身因素,但是,作为一国的统治者就像一家之长一样,家中的子女出了问题,作家长的同样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,至于出现集体fu败,则是人事制度不健全的标志,最高统治者应付主要责任。
本章集中体现了老子的民一主立法、人人平等、言论自一由以及民一主监督思想。这些都是健全法治的主要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