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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章

 [100]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;下德不失德,是以无德。[101] 上德无为而无以为;下德为之而有以为。[102] 上仁为之而无以为;上义为之而有以为。上礼为之而莫之应,则攘臂而扔之。[103] 故失道而后德,失德而后仁,失仁而后义,失义而后礼。[104]

夫礼者,忠信之薄而乱之首。[105]前识者,道之华而愚之始。是以大丈夫处其厚,不居其薄;处其实,不居其华。故去彼取此。

【注释】

[100]从这里,我们进入了“德”的领域。与一般的“思维规律”不同,老子没有具体解释什么是“德”——例如我们在上文就多次看到对“道”的一般描述。那么,什么是“德”呢?“是‘道’的‘映现’”,在上面这么解释。的确,对于“道”来说,“德”只是一种“映现”而已;但对于“德”本身来说,这种解释就不能令人满意了:“德”作为一个独立存在的概念,应该具有一个不依赖于外在存在的自我“认知”——如果不是把话说得这么麻烦的话,可以说,德,现在作为一个独立的领域,要脱离道了。

正是基于这个“需要”,德可以被理解为“给予”。当然用现代的话说,就是“奉献”,是“为人民服务”等等。之所以这么解释,而没有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“道德”,即做人的准则,主要因为《老子》不是一篇阐述道德准则的书;这部书主要是针对“政治”,或者进一步说,是针对“帝王之术”的书。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,“道德”的范围就显得过于狭窄了。而对于君主而言,什么才是他的根本的“道德”呢?施政于民。用统治阶级的话说,就是“给予”。

而《韩非子》则相反,“德者,得也”。韩非子认为“德”是“得到”、“所得”。方向刚好与“给予”相反。其实人们不必因此而大惊小怪。情况恰好完全相反,这里的解释与其说与韩非的理解相反,不如说两个观点是多么的一致。

无论是“给予”、还是“获得”,都是一个“动作”——虽然是抽象意义上的动作;是一个过程;是一种关系——总之要有处于付出的一端和获得的一端,否则就不是“给予”或“获得”:没有“给予”的一端,就是“盗窃”或“抢劫”,没有另一端就是“抛弃”等等。

例如孔子就绝对不会从“给予”或“获得”的角度来理解“德”。对于孔子来说,“德”与“道”其实是一回事。二者完全混在一起。如果有谁向他指出二者的区别,说不定会受到非礼,例如杖击等等。

那么为什么这里说“德”是“给予”而韩非子认为是“获得”呢?按照老子的看法,“既以为人,己愈有;既以与人,己愈多”,二者其实是一回事。不同的意见只是强调了同一个问题的不同侧面而已。但是既然老子毕竟要做道德的文章,“为腹不为目”,所以根据最直接的理解,当然还是理解为“给予”比较好。而且在过程中,对于实践的主体而言(而这是唯一重要的),是给予而不是获得。后者只是这个过程的“反动”而已。

[101]一般的一看这两句,肯定会大皱眉头的:这是什么呀?与之相比,似乎“道”经的开篇,“道可道,非常道;名可名,非常名”更加容易接受。而将《逻辑学》看过几遍的人,可能又会从什么“肯定”、“否定”寻求思辩的解释。

首先说,思辩的解释未尝不可接受;但现在既然已经不是处于“道”的范畴,而是处于“德”,即一个相对特殊,因而特定的范畴,那么就不能再满足于这种一般性质的理解了——一般性的理解其实还不如说没有得到更多的东西,或者说没有理解。

因此需要知道以下概念:德,又有上、下之分;不德、不失德;有德、无德。(希望没有被这“突如其来”的一大堆的“德”弄昏了头!)

上面已经说过,“德”即给予。那么“给予”什么以及怎样“给予”呢?给予,可以是物质,也可以是法律、秩序,或者甚至只是一种“承诺”等等;给予的方式则是这里需要加以讨论的重点。

“上德不德”意即最好的“给予”方式就是不被对方感受,为而不彰,因此处于一种“收敛”的状态,“是以有德”;“下德不失德”,比较低的方式则与此相反,它不停地提醒对方的注意,因此处于一种“发散”的状态,“是以无德”。

如果对于“收敛”、“发散”这类字眼感到“不适应”,不要紧,我们完全可以换一种方式理解。即“引导”和“强加”。前者是老子所认可的;而后者则相反。

[102]从这里也可以看出,上德其实相当于“道”;而下德才是真正的“德”。二者的区别在于“无为”、“无以为”和“为之”、“有以为”。

[103]这里是关于中国古代道德学说的一个类似“大纲”似的概括。希望牢牢记住这个顺序:道→德→仁→义→礼。而后面的三个共同属于“德”,或者是“下德”这个范畴。

那么什么是仁、义、礼呢?因为都属于“下德”,所以共同之处在于“为之”。而区别即在于“以为”上。那么什么是“为之”和“以为”呢?所谓“为之”,即“做”,“作为”;而“以为”则强调了“目的性”,或者说,体现了“为”的主观归宿。

这里为了全面起见,还要对于“上仁为之而无以为”的“以为”加以解释。细心的可能会问,不是说“仁”是属于“下德”的范畴吗?为什么“下德”也会“无以为”,这不是与“下德为之而有以为”矛盾吗?应该说,能够这样思考的读者在哲学方面是有天分的。但我们知道,“仁”作为“下德”的最高层次,与“道”最接近,或者说,这是一种“倡导”,你可以接受它的感召,也完全可以拒绝。无论 你是承认或者拒绝它,它都是采取相对消极的态度。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,它是“无以为”的。但它距离“道”的“无为而无以为”、“无为而无不为”的境界还差得太远。/p>

以上其实也是对“仁”的解释。如果读过庄子的书的人,可能会马上联想到庄子的见解。这就是说,庄子距离“消极无为”还太远!庄子毕竟还在诸侯中游说,毕竟还要收弟子讲学等等。(而老子匹牛出关赴黄沙,何等“消极无为”,何等伟大而傲视古今!(何等Romantic!))

“义”,不言而喻,是墨子所倡导的要义。这里不对墨子的学说过多评论。需要注意的是“有以为”这三个字。什么是“有以为”?就是墨子所提倡的“义”。换句话说,当“义”被放弃的时候,墨派也就消失了;而当“义”重新在人群中放射光芒的时候,墨派就又会复一活——这是一个纯粹幽灵似的存在!

到了“礼”了。“上礼为之而莫之应”,天哪!看来儒家学派“运气”不好!至少老子他老人家是这么说的。但如果我们详细看一下儒家的理论,就会发现,儒家是建立在人们之间相互“克制”的基础之上的:首先从自己做起,先学会克制自己,然后再约束别人。(对于儒家这种反人性的理论(即吃人理论),最全面、最伟大的批判首先来自曹雪芹(由于周汝昌先生的卓有成效的工作,“曹学”已经为世人所知)和鲁迅。所以如果有人强迫你的信仰的时候,你就明白地告诉他,我信仰鲁迅和曹雪芹。)

当然老子他老人家是不会关心什么“人性”这样的“小”事情的。对于老子而言,“礼”之所以不能满足需要,只是因为“莫之应”,“则攘臂而扔之”。这就是说,不论是“道”还是“德”,其实已经被破坏了;剩下的无非是一种“坚持”而已。但是这种“坚持”,即“强迫”本身并不能持久也是显而易见的。如果不信,就去读《红楼梦》好了。(在《红楼梦》中,几乎每一个人都是严格符合“礼”的标准和要求的,但非常不幸,十二种“礼”在彼此冲突中归于湮灭——这就是“礼”的最终命运,也是儒家学派的最终命运。所以《红楼梦》是一部真正的“黑色历史幽默”:它笑,并终于笑出了血。)

[104]这句话的意思显而易见。需要解释的是“道”与“德”,即“上德”的区别。“道”是没有目的的,因为它本身就是归宿;而“德”则不然,它不能保证自己的完满,但它却可以保证对于事物的控制。因此“德”,“上德”无需为自己设立原则,即“无为”。

[105]老先生罕见地激动起来。原因也非常简单,原则已经被孔子一本正经地以卫道士的面目破坏殆尽。最后只剩下祖坟。“纵有千年铁门槛,终须一个土馒头”(《红楼梦》)

【译文】

最有“德”的人不自持有“德”,所以真正有“德”;最少有“德”的人执着于“德”而不敢失,所以无“德”。最有“德”的人无所作为,是无心去作为;最少“德”的人有所作为,是有心去作为。最“仁”的人有所作为,是无心去作为;最讲“信”的人有所作为,是有心去作为。最讲“礼”的人有所作为,而没有人响应,他就捋袖伸臂引人依从。所以失去“道”以后才讲“德”,失去“德”以后才讲“仁”,失去“仁”之后才讲“义”,失去“义”之后才讲“礼”。“礼”是忠信的衰薄,混乱的开始。所谓具有先见的制礼的仁,他所做德只是“道”的浮华,是使人愚昧的开端。因此,大丈夫应当把自己安断在重厚的“道”的方面,而不安顿在浇薄的“礼”的方面,处身于朴实,而不处身于浮华,所以舍弃那浮华而采取这朴实。